《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规定。
第三者指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在车下的受害人。通俗的讲第三者就是排除四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保险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其次,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投保人对于用药并没有选择决定权,因此,该条款为保险人对非国家医保范围医疗费用赔偿责任的免除,系免责条款,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应当对责任免除的内容作出明确说明,未作出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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