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高温津贴只是一项公司福利,企业可发可不发针对不少企业甚至劳动者存在的这一观念误区,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可以面临1万元罚款;未足额发放的,应被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用人单位应免费提供的“清凉饮料”和白开水等不在高温补贴之列。现在大都是职工甚至一部分公司都认为高温津贴只是一项福利,可发可不发。其实,高温确实是属于职工工资的一部分,在高温季节,公司必须给职工支付一定的高温补贴。对此除了发放高温津贴,还应免费提供清凉饮料,“这也不是可发可不发的,且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形式或变相从劳动者报酬中扣取‘清凉饮料费’。普通白开水不能算作‘清凉饮料’”。特别是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落实高温津贴的工作时间、工资支付、津贴发放以及对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方面的情况,以切实维护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温津贴是夏季高温天气作业下的一项很重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发放的对象主要是在室外露天作业、气温达到35度以上,以及夏季工作场所的温度难以降低到33度以下的环境中作业的劳动者。随着夏季高温天气的到来,这些劳动者非常辛苦,对他们进行专门的劳动保护,给予高温补贴是非常必要的。综上所述,高温津贴属于工资吗的问题已得到解决。企业发放的高温津贴确实是属于职工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是工资组成部分之一,如果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没有按法律的规定支付给公司劳动者高温津贴的,这其实属于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举报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2020-12-04 17:31:08 回复专业解答广西高温津贴标准为向劳动者支付的高温津贴每人每月在一百到两百元之间。但是进行支付高温费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当地除了高温可以进行支付高温费以外,如果满足高湿的条件的话,那么也是可以支付高温费的。
专业解答在福建高温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260元,如果按天发放的话,每人每天是12元,只要员工工作环境的温度在33℃以上,不管在室内还是在室外,用人单位都需要发高温津贴,根据福建当地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发高温津贴的时间是6月份到9月份。
专业解答山西省规定的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是每年每月不能少于240元,发高温补贴的时间是6月份到8月份,不过,领高温补贴的前提条件是员工工作场所的温度在33℃以上。高温补贴不能以其他的物品替代,如果公司未发高温补贴,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专业解答高温津贴要33摄氏度到35摄氏度才能发放,我国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总局当中联合发布了通知,明确的工作场合的温度达到33度,或者在最高温度达到35度以上露天的工作环境当中工作,可以发放高温补贴。
专业解答天津高温补贴一般是每人每天为二十九元的标准,如果公司有其它规定的就要按公司的来进行确定,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的标准;对于发放的时间一般是从六月到九月,其它的月份就会按正常的工资来进行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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