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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只有一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肖* 四川-广元 房屋买卖咨询 2020.11.06 22:34:40 444人阅读

房产只有一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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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具有很强人身依附性,属人性比较强;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作为继承人继承房屋的话,这个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也有例外情形:如果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在被继承人生前明确表示该财产指定由男方继承的,即反对女方继承的意思的,那么这种情形视为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无法分割。如果父母在去世的时候并未对该房屋的继承作出什么表示,即视为同意夫妻双方继承。所以即使只写了男方一个人的名字,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然上述情况是在继承人只有一个人的情况下或者其他继承人都放弃继承的情形下。

2020-11-06 22:36: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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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婚后使用共有财产买房只写一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在婚后买房或产生的孳息,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另一方对买房、孳息有贡献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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