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1、社保跨统筹区转入人员,在南京市参加社会保险后,即可将外地的社保转移至南京。办理转移手续时需同时提供以下资料至区社保经办机构:
(
1)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
2)由社保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
(
3)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提供户口簿(南京市户籍)原件及复印件;
(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5)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6)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统筹区转入的,填写《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人员花名册(转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如仍有不明之处,建议您在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拨打南京市社保12333人工服务,核对相关信息后进行具体咨询。
专业解答北京社保转移到外地首先需要联系北京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请求对参保人做出社保减员的操作,接着准备相关的资料,到转出地的社保中心办理转出的业务,最后到接受地办理转入的手续。
专业解答1、在北京就业并参保缴费。2、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北京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出示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专业解答1、在北京就业并参保缴费。2、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北京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出示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专业解答1、在北京就业并参保缴费。2、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北京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出示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专业解答1、在北京就业并参保缴费。2、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北京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出示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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