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构成要件包括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非国家工作人员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非国家工作人员罪构成要件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说:
一、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在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中,公司、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后者如教育、科研、医疗、体育、出版等单位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通过自己合法的职务活动,使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的角色得以正常而出色的发挥。因此,有关法律对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 的职务活动作了规范,建立起一套明确的管理制度。相关人员罪则是对这套管理制度的直接侵犯,从而产生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管理层的,危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根本利益,破坏正常的市场公平竞争的交易秩序。
二、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本罪在客观方面的重要因素,是指公司、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后者如教育、科研、医疗、体育、出版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权以及利用与上述职权有关的便利条件。索取他人财物是指利用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有求于行为人职务行为的请托人索要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是指利用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办事,接受请托人主动送给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指行为人索要或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或允诺为他人实现某种利益。该利益是合法还是非法,该利益是否已谋取到,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数额较大是指接赂即财物的数额较大。接受了数额较大的贿赂,则构成该罪的既遂。《刑法修正案
(六)》第7条修改了《刑法》第163条第2款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罪处罚。
三、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是指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中从事领导、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如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公司、企业的经理、厂长、财会人员以及其他受公司、企业聘用从事管理事务的人员。“其他单位的人员”包括非国有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如教育、科研、医疗、体育、出版等单位的从事组织领导以及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业、国有其他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国有其他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不成立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罪,而应依照《刑法》第 385条、第386条的罪处罚。
四、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故意利用其职务之便接受或索取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
专业解答非公职人员在受贿罪中作为从犯的定罪标准主要包括哪些方面在我国,对于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实际判断标准如下所示:首先,犯罪主体必须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职员;其次,罪犯在内心层面须意识到自己的不当行为,即具有主观故意性表明;然后,罪犯在客观实践中必须有为他人谋求利益的行为,包括索取或非法获取他人财物,并且这种行为必须依赖于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最后,该罪行侵犯了单位内部管理的正常秩序以及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根据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的金额大小,法院可判处被告人从拘役到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专业解答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银行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是银行的公职人员。这里所说的“从事公务”,是指代表相关机构履行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责。比如说,银行行长、信贷审批专员、财务管理人员等,他们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就有可能触犯这个罪名。
专业解答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其实就是公司或组织内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收受贿赂,为他人谋不正当利益,且金额较大。 构成要素有三个:一是主体是公司职员;二是主观上要故意,就是明知故犯;三是客观上要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涉案金额需达到一定规模。 这里的“职务便利”,指的是职权范围内的便利,“数额较大”要按照司法解释来确定。
专业解答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金额标准,可能会因为具体案情和不同地域的司法实践而有所变化。一般来说,起始金额相对较高,大概在六万元人民币以上;要是数额特别巨大,起点可能会超过一百万元人民币。受贿金额对判刑的影响非常大,金额越大,刑事处罚也就越严厉。
专业解答非国家公职人员受贿罪的数额是需要考虑很多情况的,受贿的数额要是大于或者等于6万元,小于1000万元的话,那就是数额较大;要是超过1000万元的话,那就是数额巨大。在认定的时候,也要综合考虑受贿的次数、时长、对象数量和金额这些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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