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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完产假回来,公司领导安排去其他部门,环境不太好,不想去,又不想辞职,与领导协商解雇,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有权利不去吗

刘* 山东-烟台 劳动争议咨询 2020.09.20 16:38:29 384人阅读

休完产假回来,公司领导安排去其他部门,环境不太好,不想去,又不想辞职,与领导协商解雇,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有权利不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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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020-09-20 16:40: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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