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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21条规定如何?

王* 广东-河源 劳动争议咨询 2020.09.19 20:15:19 424人阅读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21条规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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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2020-09-19 20:17: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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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 业主占用消防通道违反了哪些规定

    律师解析 业主占用消防通道违反《消防法》规定。占用消防通道是指违规摆放物品、停放车辆造成消防通道堵塞,不能正常使用的行为。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2024.10.14 94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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