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老板是用经营效益不好这个理由,天天让我们加班, 一开始还象征的给点加班费 后来就象征性的给点水果啥的意思意思 现在变本加厉一点都不给了。 依照劳动法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这个黑心老板该给我们多少钱。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具体而言,安排劳动者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应优先安排劳动者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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