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毕业后进入公司实习,但是实习期工资只有2200元,而且经常加班,不足以满足日常生活所需,也没有加班工资,所以我女儿想在试用期要求加班工资,我想问问试用期算加班工资吗
公司应该支付加班费。理由如下《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20-06-16 16:56:04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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