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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当老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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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11549人看过
导读: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都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只能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相符的民事活动。老师这个岗位对人们的智力要求还是比较高的,显然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胜任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当老师吗?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做什么?

根据2017年3月15日审议通过的最新《民法典》中的明确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8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属于一心智健全,有哪些判断标准?

1、依据自然人的意思能力(认知能力)来判断

这一标准主要是针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而设定的。意思能力是指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理解并能预见其后果的精神能力,意思能力是确认和划分民事行为能力的基础,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取决于其意思能力的状况。

自然人能否合理地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是判断其是否心智健康的关键。如果他在行为的那一刻不能理解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即使其行为是适当并公平的,而且即使对方也没有理由认为他精神上有什么障碍,那么他的行为也是依法可以撤销的。

自然人意思能力的有无、高低,主要受自然人的生理条件的影响。如年龄、智力发育程度和精神状态这些先天或应然的生理条件,对自然人的意思能力的水平产生直接影响。

2、依据自然人的意志能力来判断

这一标准主要是针对成年而设立的。尽管成年的自然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有所了解,也要看他是否能合理地、理智地控制自己的行为。如果一个成年人因精神或心理上的疾病而难以自制,那么,他所为的某些自损其利、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可以被宣告无效的。如,一个吸毒的成年人,当他毒瘾发作时,自行做主把他的房屋以相当低廉的价格出卖了,这一民事行为应允许被撤销,使其行为归属无效。当然,只有当对方了解他的这一境况,而又故意与他为这种买卖行为时,该买卖行为才是可以撤销的。

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界限是如何规定的?

界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首要标准是年龄,因为一个人的年龄与他的智力发育程度和精神发育是否健全有直接联系。近代民法已经知道了划分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年龄界限的伟大意义。一般来说,各个国家的未成年人的发育成熟年龄上基本相同,未必有什么差距,但是 各个国家的民法仍然按不同的年龄来划分成年人与未成年人。这是跟各国的历史传统、宗教信仰、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相联系的。就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年龄而言,大多数国家界定为l 8周岁以下,也有的国家规定为20或21周岁以下。

从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可以看出,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是其独立做 有效之法律行为的资格,这种资格的取得,主要是由自然人的认知能力决定的,而年龄是自然人获得认知能力的最基本条件。“盖人的思虑智慧因年龄而异,与年俱进,可作为意思能力是否健全的标准。”

上文小编简述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活动范围,按照民法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都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只能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相符的民事活动。老师这个岗位对人们的智力要求还是比较高的,显然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胜任的。这就是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当老师吗的相关回答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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