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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房屋价值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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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12 · 1679人看过
导读:面临拆迁时,被征用房屋的价值应由具备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按《房屋征收评估方法》评估,考虑地理位置、使用性质、建筑构造等关键因素。对于室内装修、机器设备、物资搬迁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应先友好协商;若无果,可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确定补偿金额。
被征收房屋价值是多少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是多少

在面临拆迁的情况下,被征用房屋的价值应该是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根据《房屋征收评估方法》进行全面评估而得出的结果。

对被征用房屋价值的评估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到被征用房屋所处的地理位置、使用性质、建筑构造、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各类可能对被征用房屋价值产生影响的关键因素。

对于被征用房屋的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所需的费用,以及因停产停业所带来的经济损失等补偿事宜,应由相关的征收当事人进行友好协商并达成共识;

若协商无果,则可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通过专业的评估手段来确定最终的补偿金额。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什么确定

1、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确定,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每个地方的具体征地补偿政策会根据具体的经济情况和其他因素来决定;

3、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被征收房屋价值是多少”,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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