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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十八岁因感情纠纷导致对方死亡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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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3062人看过
导读:未满十八岁因感情纠纷导致对方死亡有责任,只不过责任的轻重以及责任的性质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态度等因素来确定,如果是主观上存在故意的,就会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主观上存在过失的,会被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未满十八岁因感情纠纷导致对方死亡有责任吗?

有责任,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实践中,因感情纠纷自杀的,除相约自杀外,大概率是自杀者自己的选择,但在特殊情形下,一方的先行行为对自杀结果的形成具有一定的原因力,或者一方负有因先行行为引起的积极作为义务而没有作为时,需要对对方死亡的后果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1、感情纠纷导致对方死亡,另一方有什么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2、但行为人的行为需和对方的死亡结果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才可以,达到入刑标准的,根据具体情节定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等。

3、同时,该行为也构成民事侵权,需要对死者家属进行民事赔偿。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如果是因感情纠纷导致对方死亡的,那么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行为人未满18周岁的,就依照未成年人犯罪来处理,一般来说,只要是已满16周岁的行为人,就应当认定为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要对他人死亡的结果承担相应的后果,比如说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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