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对方不支付抚养费起诉状怎么写?

对方不支付抚养费起诉状怎么写?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3434人看过
导读:对方不支付抚养费起诉状中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基本信息、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基本情况、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以及案件的事实与理由、与案件相关的证据以及证据的来源等等,除此之外,还需要有原告的签名。
对方不支付抚养费起诉状怎么写?

一、对方不支付抚养费起诉状怎么写?

抚养费不给诉讼起诉书应先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然后在主要内容中写明孩子抚养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以及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最后写明时间和送达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包括什么?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来进行支付: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在夫妻双方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如果是双方育有子女的,那么就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予以处理,一般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处理。如果是协商有一方当事人享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支付抚养费的,那么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就需要每月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子女抚养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子女抚养最新文章

遇到子女抚养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