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
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其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
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所有权归一方所有,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离婚后,该房屋因另一方所负的个人债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协议关于房产权属的约定能否阻却执行呢。也......
江西赣捷律师事务所
蔡明红律师毕业于福建农业大学,2008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至今,2012年在浙江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专业毕业(在职)。本科在校期间2008年以高分考取律师资格,现为江西赣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蔡明红律师具有丰厚的法学功底和实践经验,条理清晰、思维缜密,尤其擅长民商事诉讼。 2008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自执业至今,蔡律师办理了1200余件各类案件,其中民商事案件800余件(涵盖婚姻家庭、继承分配、劳动及工伤纠纷、侵权赔偿、交通事故索赔、债权债务、合同法律事务、房地产、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刑事案件150余件、参与其他的各类调解、商务谈判共计200余次、其他案件50余件。 数十年来,办理的案件1200余件,其中的典型案件约300余件,篇幅限制,难以一一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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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女性在婚前积累的储蓄被视为其个人财产,不受婚姻关系影响。但特殊情况下,如用婚前储蓄全额支付购买房产、汽车等并以个人名义登记,这些财产仍视为女性私有。 然而,若婚后参与投资或购车等并得到男性同意或允许,以男性名义注册,则视为共同财产。 此外,若用婚前储蓄支付婚后生活费用或家庭建设,则婚前财富已转变为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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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出轨,离婚时不一定净身出户。出轨行为不直接决定财产分割,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均等分割原则,适度倾向某一方。若出轨方还涉及隐瞒、转移、处置、破坏财产或捏造共同债务等损害经济利益的行为,另一方可诉求依法分割。因此,出轨不必然导致净身出户,还需考虑其他经济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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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方具备财务实力时,可提前偿还银行贷款,解除抵押登记并过户产权。如有困难,可求助于贷款公司。若无法一次性偿还,可尝试与银行交涉更改贷款主体,但过程复杂,银行可能不配合。 此外,也可考虑变更按揭交易,但此方式现已较少银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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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清晰界定住房所有权。夫妻共有的按揭房产,需共同申请变更登记手续,明确归属。一方单独拥有的按揭房产,需提前清偿贷款才能转让。转按揭可能繁琐,因部分银行已停此业务。过户需准备产权证、身份证明等文件。协议离婚需提交离婚证及财产分配协议;法院裁决离婚需出示判决书。确保所有权明确,避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