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抵押担保精选解答 > 担保人是否需要抵押物

担保人是否需要抵押物

时间:2024.02.24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812人
律师解析:
有了担保人是否需要抵押物需要根据担保合同的具体规定确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如果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优先物的担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由于借款人失踪或丧失偿还能力,债权人往往将担保人一并告上法庭。1、如果是一般保证,法院必须先对债务人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如果强制执行债务人以后仍无法履行债务的,方可向担保人......

连带担保人解除担保责任: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当主合同不存在或者已经结束,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或者保证期间届满的时候,连......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房屋抵押无力偿还银行会怎么样

    吴婉君律师

    吴婉君律师

    在房屋抵押后若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可能会采取相应的一系列措施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他们将启动催收流程,敦促您尽快归还所拖欠款项。然而,若经过较长一段时间仍无法获得还款的话,银行可能会选择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借助法律途径在最大程度上保护其抵押权,并通过对抵押房屋进行公开拍卖的方式,以期能够顺利地收回所欠贷款。

    浏览量:1176 2024-09-20
  • 未约定担保期限的诉讼时效为几年内有效

    李超律师

    李超律师

    若合同双方并无明确约定担保期限的具体期限,则按照法律规定,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次日起计算,期限为六个月。在此期间内,如有债权人未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则保证人将被视为自动免除其保证责任。关于诉讼时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通常情况下为三年。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债权人应当及时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

    浏览量:1456 2024-09-20
  • 民法典未约定保证期间怎么办理履行

    刘巍律师

    刘巍律师

    若双方并未就保证期间作出明确约定,那么该保证期间将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为期长达六个月。此六个月之内,如债权人未能向债务人提出合理的诉讼或仲裁请求,则保证人无需再承担其所应负担保责任。然而,倘若在此期间内债权人已依法行使了其应有权益,那么保证期间的效力将告终止,同时也意味着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将正式启动。

    浏览量:890 2024-09-20
  • 反担保人要承担债务吗

    敬雯婧律师

    反担保人要承担债务。反担保是指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务人的债务由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同时债务人向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债权人的债权应当得到偿还,一是债务人,二是担保人即第三人。

    播放量:1032 2022-06-08
  • 唯一住房法院能否执行

    郑晓龙律师

    唯一住房并非不能执行。司法实践证明,以往在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的情况下,法院不能强制执行。社会各界对此反映非常强烈。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新规,将有望打破一些老赖的幻想,有效破解执行难,增加债权人的胜算。

    播放量:961 2022-06-07
  • 抵押贷款利率是多少

    蹇玥律师

    抵押贷款利率制定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基准利率,实际利率在此基础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所以具体到每家银行的产品,还要看各家银行是如何规定的。当然房产抵押方式不同,利率也不同。

    播放量:534 2022-06-07
张雄涛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咨询该律师
  • 夫妻有一方不知情贷款怎么处理最好

    1034人阅读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的,需要谨慎处理。如果贷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是双方共同决定的,那么这笔贷款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贷款只是用于一方的个人消费或投资,并且另一方对此不知情且没有从中受益,那么通常情况下,这笔贷款会被判定为个人债务。

  • 起诉借款人担保人怎么办理

    1515人阅读

    在生活中,有时会遇到借钱不还的情况,此时可以通过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要写一份起诉书,明确自己的诉求和事实法律依据。其次,要搜集相关证据,比如借款合同、转账凭证等。最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通常为被告户籍或债务履行地法院。在诉讼中,要服从法院安排,积极参与庭审。

  • 夫妻一方贷款另一方担保怎么办理

    1111人阅读

    婚姻关系中,一方贷款,另一方便是担保人。申请贷款需向金融机构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收入证明等材料,担保人也要提供资产证明等资信材料。金融机构评估两人的信用和还款能力,审核通过后,双方签署合同。担保人需要注意,有代替借款人还款的风险。

  • 借款人改变贷款用途担保人可以免出责任吗

    1293人阅读

    一般来说,债务人要是私自改变了借款用途,那保证人可能无法完全免除责任,不过具体的责任大小可能会变。这主要看担保协议里是咋规定的,还有法律是咋规定的。要是协议里说了,债务人变更用途时保证人就免责,那就按协议来。不然的话,保证人可能还是得负责,法院在审理的时候也会考虑债务人的变更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