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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有多少种

吸毒有多少种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3-02 19:15:01 已帮助167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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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有多少种?我国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吸毒人一看就是没精神,有黑眼圈(长时间毒瘾导致睡眠不足) ;一般手肘和手背有针孔;嘴唇发白; 骨瘦如柴。 1、如采用控制下交付或其它侦查措施现行抓获犯罪嫌疑人破获的案件,可以对发案现场拍照、摄像、提取现场遗留物、实物及有可能与侦查有关的物证。 2、讯问购买毒品人、毒品持有人、中介人,询问特情人员、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朋友及其他知情人,了解是如何与犯罪嫌疑人相识的,并了解犯罪嫌疑人对贩卖的毒品还掌握哪些情况。调查中应主要了解本次购毒的过程,之后再进一步深挖。 3、提取书证,对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打击而伪造的销售审批手续,必要时作文字鉴定,以确定是否为犯罪嫌疑人所为。 4、提取物证,包括毒品、贩毒用款及犯罪嫌疑人作案时使用的交通、通讯工具以及遗留在现场的其它物品。 5、对毒品进行检验,确定毒品的种类、数量(剂量)。 6、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的毒品来源、种类、数量(剂量)、包装、毒资来源等均应查证核实。 7、毒品缴获后应制作扣押物品清单,如实填写品名、数量,诉讼终结后应制作销毁物品清单,将毒品交有关部门销毁。 8、审讯犯罪嫌疑人。 (1)要审清毒品的来源、种类、数量(剂量)、去向、贩卖次数及毒品的真伪; (2)审清贩卖毒品的动机和目的; (3)每次贩卖毒品的时间、地点、范围及全部过程; (4)作案工具、交通运输工具、方式方法、资金渠道、获利数额、赃款去向都应问清; (5)同案犯罪嫌疑人的地位、作用、作案次数、毒资来源、如何分赃等,要分清主次,并且口供互相印证。 需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贩卖的是假毒品,行为人明知是假毒品而诱骗他人购买或转卖牟利,由于无贩卖毒品的主观故意,只有诈骗故意,因此只要诈骗的数额较大,就应以诈骗罪论处。如果行为人不知是假毒品而当成真毒品贩卖,应定贩卖毒品罪(未遂),至于贩卖掺假毒品的,不论其中有多少其它成份,只要含有毒品成份,就应以贩卖毒品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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