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问题是婚姻法中的问题,
根据你方提供的条件,我作如下回答:
赡养应由第一循序继承人,即子女来赡养,4儿2女均有义务赡养自己的亲生父母;根据你提供的条件看,第一、2女均有义务赡养,4男中,应主体的问题而改变,其中2个叔叔因死亡,主体不存在,故应从其的遗产中分担份额,另一叔叔送人,有无形成实际的收养关系而改变于其亲生父母的子女关系。另根据你原先的协议及你父亲的自身条件,应减轻承担份额以至不承担份额。回答完毕。如有疑问可来所具体咨询。浙江巡天律师事务所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