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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作品的作者可否单独转让著作权

合作作品的作者可否单独转让著作权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2024-02-27 23:50:39 已帮助50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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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作品著作权归属
您好,关于您询问的合作作品著作权归属,为您做出以下解答: 合作作品的作者必须是参加创作的人,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品的作者。所谓“参加创作”,是指对作品的思想观点、表达形式付出了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或者构思策划,或者执笔操作,如果没有对作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就不能成为合作作者,例如,甲乙丙丁四人合作出一部小说,由甲出资,由乙、丙、丁执笔创作,则乙、丙、丁是合作作品的作者,甲不是合作作者。如果乙只负责抄写等服务性活动而未付出创造性劳动,那么乙也不是合作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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