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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根据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2024-02-23 00:45:39 已帮助447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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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委托人:张ⅩⅩ李ⅩⅩ


被委托人:王ⅩⅩ


委托事项: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事宜。


被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


2、同意□不同意□修改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委托有效期限,自ⅩⅩ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至ⅩⅩ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出示原件核对)


委托人签字:王ⅩⅩ被委托人签字:张ⅩⅩ李ⅩⅩ联系电话:ⅩⅩⅩⅩⅩⅩⅩⅩ


ⅩⅩ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


注:


1、委托人是指:合伙企业的投资人。


2、被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2、3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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