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涉及到的债务计算方式大致如下:
首先应当依据债务形成的具体时间点、原因以及实际用途进行核算。
具体来说,夫妻双方均在文件上签字或在事情发生后予以承认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用于维持家庭基本日常生活所需负担的债务,这些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夫妻一方在结婚前产生的债务、或其在婚姻过程中承担的不正常的个人债务,则须视为其个人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