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若涉及金额未超过人民币十万元(包含十万元)且未涉及任何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我方将向客户收取基础代理费用,金额为人民币一千至八千元不等;
其次,若涉及金额大于十万元且小于五百万元,我们将根据争议标的大小,按照下述标准进行分段累加收费:
第一阶段,从十万元起至五十万元(包含五十万元),收费比例为4%-6%;
第二阶段,从五十万元起至一百万元(包含一百万元),收费比例为3%-5%;
第三阶段,从一百万元起至五百万元(包含五百万元),收费比例为2%-4%;
第四阶段,从五百万元起至一千万元(包含一千万元),收费比例为1%-3%;
最后阶段,从一千万元起,收费比例为1%-2%。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