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赔偿数额的具体标准如下:
首先是医药费用,依据为医院出具的收款凭证所确认的金额为准;
其次,误工费用则需参照受害者的误工时长与收入情况来加以评估和确定;
第三,交通费用的认定,主要是根据受害人及陪护人员在就医或转院治疗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来计算;
最后,还包括护理费、住宿费等等。
若存在侵犯财产行为的,则应按照被侵权财产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