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期付款是否会导致当事人入狱的问题,实际上属于民事法律纠纷范畴。
这类抵押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可能需要分阶段偿还贷款,但是对于作为担保方的人士来说,他们并未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自己所负担的担保责任的具体期限以及承担方式。
因此,这些担保人对整体债务的担保并未能通过合同条款的形式进行清晰明确的表述,其应当承担的义务也未以预先设定的方式予以明确定义。
出于维护债权人权益的考虑,我们认为让这些担保人在整个合同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后再共同承担担保责任,这是完全合理且恰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三十四条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第六百三十四条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