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权人离世之后,债务人均需继续偿还所欠款项。
这一规则是债务清偿的重要准则,不会因为某一方当事人的逝世而消失不见。
若债权人在生前留下遗嘱或遗赠将相关债权进行了处置安排,那么该笔债权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之人便可依法向债务人索取还款责任。
然而,倘若债权人生前并未就该项债权进行过任何形式的处置,那么该笔债权便会依据法律规定作为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进行分配和接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