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此项负债确系原有夫妇中的单个成员的私人债务,那么即便该项债务发生于婚姻关系依旧存在的期间内,也应该在结束婚姻之后仍然让此人单独承担偿还责任。
在此情况下,司法机构在审理过程中可以仅将该涉案人员作为被告进行指控,并通过判决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
然而,倘若该项债务被认定为属于夫妇双方的共同债务,那么对于这部分债务的承担方式便需要依据夫妇两人在离婚时达成的协议或者相关法规、法律条文等规定进行具体的确认,以明确究竟应当由其中一人还是双方共同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