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房的过户事宜,可以采用赠予或者买卖两种方式对其进行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针对房屋拆迁时的赔偿标准,通常会按照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及折旧程度来划定档次,并结合平方米单价展开详细计算;
同时,考虑到部分居民可能需要临时居住,因此还会有相应的周转补偿,这部分费用则主要根据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以月为单位进行补贴;
最后,对于那些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至郊区,或者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的住户,还将给予额外的奖励性补偿。
具体的房屋补偿费(即房屋重置费),主要用于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所遭受的损失,同样也是依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来划分档次,然后再结合平方米单价进行精确计算。
至于周转补偿费,它主要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在临时居住环境下的不便之处,这部分费用同样是根据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以月为单位进行补贴。
而奖励性补偿费,则主要用于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参与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至郊区,或者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均需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最终确定。
其中,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与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共同构成的计算公式如下: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