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类行为通常披着网络借贷的外衣,诱骗受害者事先支付诸如“验资费”、“保险费”以及“押金”等名目的款项。
他们通过伪造虚假银行流水,使世人误以为受害者已顺利获得所需贷款的全额款项。
然后,实施欺诈的犯罪分子肆无忌惮地宣称受害人违反了合约条款,并强行要求其快速归还实际并不存在的“高额借款”。
这种行为无疑属于典型的套路贷模式,涉嫌构成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等多项刑事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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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