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启动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程序,我们需要明确以下几点关键信息:
首先,只要有任何个人或机构能够提供足以证明已获颁专利的发明创造并不符合相关授权要求的充分证据,他们便有权从专利授权之日起,向专利授权机关正式提出宣告该专利无效的申请请求。
其次,这其中可能涉及到的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缺乏新颖性、创造性以及实用性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