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让需经债权人明确同意方能生效。
债务转让,即合同债务人经过与第三方进行商议后,将合同所负担的全部或部分债务转移给该第三方负责履行的行为。
如此一来,原本债务人的信用状况以及偿还债务的能力均可能因为转让而产生变化,这无疑会对债权人利益的实现造成潜在风险。
因此,当债务人决定将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时,必须征得债权人的明确同意方可实施。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