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医疗事故的判定原则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标准:
首先,医疗事故的责任人必须具备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并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颁发的相应执业资质。
其次,医疗事故行为人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必须存在主观上的过错或失误。
此外,该发生的医疗事故必须发生在专门从事诊疗护理工作以及与之紧密配合的后勤保障及管理环节之中。
最后,所带来的损害后果必须达到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的等级,如导致患者死亡、残疾或者对人体内组织器官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功能障碍等严重情况;
若未达上述严重程度,则不能被判定为医疗事故。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危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还需存在直接且明确的因果关系,否则仍然无法被判定为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
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