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立法中,抚养费争议案件并不受诉讼时效的约束。
值得重视的是,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已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关于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扶养费等方面的请求权不属于诉讼时效适用范围之内。
这意味着,即使有关当事人在寻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过程中已经逾越了三年期限,他们仍然可以依据法律的许可提起诉讼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