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立即与银行洽谈还款事宜,若遭对方提起诉讼,您将面临被强制执行的风险。
信用卡恶意透支将带来以下严重后果:
首先,会留下不良的征信记录;
其次,需支付高昂的利息——每日利率按照0.05%计算,从消费记账之日开始计息;
再次,需要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比率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每月收取;
接下来,银行有可能对您提起诉讼;
最后,若未能及时偿还欠款,您将在日后五年内无法在银行申请任何贷款类金融产品。
对于信用卡欠款不还的行为,银行通常会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催收,如果您能表示愿意还款且制定出合理的还款计划,并且切实履行该计划的话,银行是不会将此视为刑事犯罪进行报案处理的。
但如果您继续拒绝还款,银行有可能会采取民事手段对您进行起诉,只有当您仍然拒绝还款时,银行才有可能向公安机关报案。
若是公安机关已立案,而您仍未能全数还款,则可能触犯信用卡欺诈罪名。
我们将就相关法令进行详细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以下情况均属信用卡诈骗范畴: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其中第四项即为“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用为目的,超出规定的限额或规定的期限透支,且经过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仍未还款的行为。
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此有详细解释:
第六条明确指出,如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的目的,超过规定的限额或者规定的期限透支,且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依法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