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盗窃行为而未能达成既定犯罪后果者,应参照已然成立之犯罪予以适度减轻责任。
2.盗窃罪特指那些以非法占有为唯一动机,实施盗取公私财物数量达特定数量或屡次进行盗窃、入室行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以及进行扒窃的违法行为。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屡次进行盗窃、进入他人住所行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及进行扒窃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剥夺政治权利,同时需附加或单独处以罚金;
倘若盗窃数额巨大且有其他严重情节时,则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至于盗窃数额特别巨大且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时或单独处以罚金或没收其财产。
4.依据《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对于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界定而言,具体包括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三种情况。
各省级、自治州、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可根据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并结合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范围内,设定本省市区际间执行的具休数额标准,并向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批。
在跨地区运营的公共交通工具上从事盗窃活动,若盗窃地点难以查明,那么对于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确定的相关数额标准来进行。
对于盗窃违禁物品如毒品等的行为,也应该按照盗窃罪处理,根据具体情冼轻重进行量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