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之前,倘若夫妻双方均赞同将财产转赠与子女,这是可行且合法的手段。
然而,若是一方企图通过这种方式非法占有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这便构成了违法行为。
针对实施这种行径的一方,在司法程序中的离婚财产分割环节中,应当酌情予以分得较少或无需分配财产份额。
在离婚事项尘埃落定之后,若另一方察觉到此类事件,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重新对夫妻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和分配。《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