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配偶中的某一方出现了不忠行为(即,外遇)导致婚姻破裂而面临财产分割问题时,可以选择协议分配或者由法院做出裁决。
首先,协议分配。
当夫妻中的某一方因为外遇行为面临离婚的境地时,夫妻双方可以就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进行友好协商,通过协商来制定合理的分配方案。
在这个过程中,法律充分尊重每个人的意愿,只要夫妻双方可以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他们有权自由决定因外遇引起的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方式及内容。
其次,判决分配。
如果夫妻在面对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上无法自行达成共识,那么他们必须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院的判决来解决财产分割的难题。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外遇并非直接导致离婚财产分割结果的原因,因此即便掌握到对方的外遇证据,这仅能作为法官在处理此案时酌情考虑的因素之一,但并不会必然对夫妻财产的最终分割产生重大影响。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而言,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工作,如果经过调解未能达成合意,那么法院将依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优先保护孩子、妻子、以及无过错一方的合法权益,从而作出公正的判决。
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原则上是实行平均分配的策略,但是根据生产活动所需、生活实际需求以及财产的来源等诸多复杂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分配方案可能略有差异。
另外,如果夫妻之间已经用书面的形式明确约定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都归各自独立拥有、共享拥有或者部分属于各自所有、部分属于共享所有的话,那么在离婚时应依照这份协议来进行处理。
最后,如果在离婚后发现,外遇一方存在着诸如重婚、与他人长期非法同居的行为,或者在离婚前所实施过严重家庭暴力、虐待、遗弃配偶某一方的恶劣行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的一方便有权在离婚时提出赔偿请求。
这里所指的"赔偿",不仅仅包括物质方面的损失赔偿,还包括精神痛苦的损害赔偿。
涉及到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况,应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关条款的相关规定。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离婚的过程中,如有夫妻任何一方故意隐瞒、转移、变卖、破坏、浪费夫妻共有的财产,抑或是制造虚假的夫妻共同债务企图独占另一方的财产,那么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该方可能会被判定少分甚至不得分配任何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