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明文件被滥用以申请贷款时该如何应对?首先,若您的身份证件不幸遭受盗窃并被他人利用申请了贷款,而这可能涉及到了贷款欺诈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寻求公安机关的协助和支持,以便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与处理。
同时,您有权采取法律的手段,通过诉讼程序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依照银行现行的规章制度,贷款在实际操作中,贷款申请人本人必须亲自出席相关事宜才能完成,或者他们持有经过验证的贷款人委托书并且签字确认后才会考虑被批准。
然而,以上条件仅能在电话通话记录得到确认后方能真正有效。
其次,如果出现贷款欺诈行为(刑法典第193条规定),其本质上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资金投入项目、使用虚假经济合同、假冒真实的证明文件、采用不具有实际价值的产权证明作为抵押品、超过借贷限制的额度进行再次抵押或者通过其他手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而且情节较为严重。
因此,贷款欺诈所涉罪名即是金融犯罪案件中的一个典型类型。《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