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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同时提起实现担保物权之诉

能否同时提起实现担保物权之诉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3-02 21:39:58 已帮助138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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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同时提起实现担保物权之诉
1、特殊程序标的与普通诉讼程序不重合的,可以同时存在。
2、特殊程序标的与普通诉讼程序重合的,如果申请人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又就相关权益争议提起诉讼的,需二选一;申请人不撤回起诉的或申请后又起诉的,人民法院则应裁定不予受理实现担保物权申请。在人民法院受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后,被申请人就相关权益争议又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实现担保物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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