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能够商定一方向另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要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商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商定的债务的,应当两倍返还定金。
需要看租贷合同上对于“押金”的定义,如果具有“定金”的性质,则乙方能够不退。
押金是对你履行租赁合同的一种保证,具有履约保证的性质;租金是为你享受房屋使用权所支付的对价,具有支付对价的性质。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押金跟租金是分别的,不能抵扣。当然能够跟房东商量,商量一致即可。
2018-12-18 02:31: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