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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有两个儿B和C。因为C不在家,A离世前便把自己亲手写的一份遗愿交给B。而B修改了遗愿的部分内容。请问:被修改了的遗愿可否具有法律效力?

李* 吉林 - 通化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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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吉林 - 通化


1、不构成共有犯罪
2、本案应适用79年刑法,以有意伤害罪定罪。李甲最高刑无期,不过追诉时效。节乙最高刑三年,已过追诉时效。
3、李某、李妻构成窝藏罪,不过追诉时效,属持续犯。
注:此案值得探讨可否构成共有犯罪。如果构成共有犯罪,则追诉时效对每个人要怎样定,可否依照李甲?本人理解,此案应参照新刑法聚众斗殴,分隔定追诉时效。

2018-10-23 07:08: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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