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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俩是外省在上海经营个体,我小孩在上海一家学校读小学2年级,但学校让我家小孩转学.因为我俩一直呆在上海,但现在让我俩转学,不知这样合决裂理?

李* 辽宁 - 辽阳 小学教育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辽宁 - 辽阳

在学校的职责范围范围之内,学校对未成年人负有除了教育之外的看护与保护义务而未成年人在学校范围之内的人身伤害全系学校未尽有相关看护义务所导致的因此学校应当对此承受赔偿职责符合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要求

2018-10-22 15:43: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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