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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判后,老公毕命了,法院把我、我两个闺女全、我婆婆变为了被执行人,法院要执行我俩的财产,对吗

赵** 新疆 - 喀什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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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新疆 - 喀什

能够提供转移财产的线索,提供给法院进行执行,如果依然拒却执行的,能够依法追究被执行人的法律职责。  拒不执行裁判、裁定,情况严重的构成犯罪,会被判处刑罚的,是三年以下的量刑、拘役或者罚金。法律依据:
1、《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裁判、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裁判、裁定有本领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裁判、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正确适用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限定,保证人民法院裁判、裁定的执行,现就审理拒不执行裁判、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限定的“人民法院的裁判、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裁定。第二条对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裁定“有本领执行”,是指根据查实的证据证明,负有执路人民法院裁判、裁定义务的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做法义务的本领。第三条负有执路人民法院裁判、裁定义务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执路人民法院裁判、裁定的做法“情节严重”:
(一)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招致裁判、裁定不能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保证的财产,招致裁判、裁定不能执行的;
(三)以暴力、胁迫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招致执行工作不能进行的;
(四)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暴打执路人员,招致执行工作不能进行的;
(五)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手续、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路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资料,导致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妨害或者抗拒执行导致严重后果的。第四条负有执路人民法院裁判、裁定义务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为了本单位的利益实施本解释第三条所列做法之一,导致特别严重后果的,对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限定,以拒不执行裁判、裁定罪定罪处罚。第五条与被执行人共有实施本解释第三条第
(三)、
(四)、
(五)、
(六)项限定所列做法之一,情节严重的,以拒不执行裁判、裁定罪的共犯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第六条暴力抗拒人民法院执行裁判、裁定,杀害、重伤执路人员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限定定罪处罚。第七条拒不执行裁判、裁定案件由犯罪做法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八条人民法院在执行裁判、裁定经过中,对拒不执行裁判、裁定情节严重的人,能够先行司法拘捕。认为拒不执行裁判、裁定人的做法已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做法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人民法院依法对拒不执行裁判、裁定的人定罪坐牢,先行司法拘捕的日子应当折抵刑期。

2018-10-16 08:45: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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