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可否构成重婚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另一半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另一半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有生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有生活:
(1)有另一半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另一半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以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认同、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住生活,女方染病时男方以老公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小孩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爸妈的名义为娃儿庆祝满月等,也能够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获到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2018-10-03 07:28:4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