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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被告和原告的老婆经法院调解离婚,原告当庭作出愿意返还首饰两件,已经过了三天了,请问作为被告的我可否能够要求返还当庭提议的两件首饰,而非掉包的首饰?谢谢专业律师的回答?

李* 吉林 - 延边 结婚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吉林 - 延边

你好,请根据以下限定判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聘礼的,如果查明隶属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两方未解决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两方解决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有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限定,应当以两方离婚为要求。

2018-09-24 04:0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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