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自行选择到市内地税部门任一登记点(下称:登记岗)解决交费登记。提交个人身份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 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交费登记,登记岗发放《社保交费事项核定通知书》、《报到通知书》、《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下称:ETS协议)一式3份及相关指引。 凭ETS协议一式3份到开户银行解决ETS签约手续后,再持ETS协议一式2份按《报到通知书》指引到地税部门办税服务厅报到。 变换交费登记: 交费人变换如“姓名”、“身份资料号码”、“户籍类型”等交费登记资料,须到登记岗填报《灵敏就业人员交费登记业务申请表》一式2份,并提交个人身份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其本人资料页)1份(变换户籍类型需提供)。 停、续保手续: 解决停保、停保后需续保的,交费人都须到登记岗填报《灵敏就业人员交费登记业务申请表》(见底下附件)一式2份,并提交个人身份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其本人资料页)1份。如需退保的须先解决停保手续后再到社保经办组织解决退保手续。 交费人交费已到限定年限如不需继续交纳的,可解决停保。
2018-09-22 12:01: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