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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4年1月1日与公司签订了为期6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至2009年12月31日

母** 甘肃 - 庆阳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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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甘肃 - 庆阳

公司无权一方面调你的职位,公司变动你的职位,应有合法借口,要跟你商量达到一致,否则你能够无去新职位,你若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每工作2年赔偿你一个月。

2018-01-20 15:41: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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