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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据弄丢后的烦恼

邓** 甘肃 - 嘉峪关 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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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甘肃 - 嘉峪关

纳税人如果遗失了普通发票、收款收据、税务登记证等涉税资料,应解决以下手续:
  
1、及时报告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说明涉税资料遗失情况,对知情不报的,税务局将予以从重处。
  
2、对遗失的涉税资料应在有重大影响的报刊上表明作废。
  
3、将登载遗失表明的报刊和涉税资料遗失情况的书面手续一并交稽查科接受处置,如为被盗发票、收款收据,公司还需附上已在公安部门报案的证明(报案前要注意保护好现场)。
  
4、遗失已用发票、收款收据存根联,通常不需登报表明作废,但必须提供发票、收款收据已用部分最后一份记帐联复印件,税务局将视情况酌情处置。凡不能提供记帐联复印件的,一律作遗失空白发票、收款收据处置。
  
5、接受税务局处置时,凭税务局下发的《税务处置决定书》由稽查科直接开具罚金税单。
  
6、处置完毕后,可申请补发税务登记证,购领发票、收据也可正常进行。
  
7、发生遗失发票、收款收据或税务登记证等涉税资料接受税务局处置后,又找到原遗失的发票、收据等手续,税务局不再要回或更换处置决定,纳税人应将找回的原遗失发票、收款收据等手续交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解决缴销手续。

2017-10-25 03:20: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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