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乡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
门诊赔偿: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体检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体检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体检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赔偿年限额5000元。
2017-09-25 20:30:1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