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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卖高价口罩怎么举报

台湾 - 新北市 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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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向微信平台客服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价格监督检查执法力度,按照从重从严从快原则查处价格违法案件。对查实存在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的,依法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100万元~5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第五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或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标明价格的;



(二)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



(三)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



(四)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 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发现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同时具有下列三种情形的,可以依照价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其暂停相关营业:



(一)违法行为情节复杂或者情节严重,经查明后可能给予较重处罚的;



(二)不暂停相关营业,违法行为将继续的;



(三)不暂停相关营业,可能影响违法事实的认定,采取其他措施又不足以保证查明的。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向经营者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高价口罩对市场的稳定造成严重不利的影响,特别是近期疫情严重,需要由行政机关进行严格查处。另外涉及到口罩的销售上,商家还需要遵守当地政府制订的相关管理规定,在市场管理部门管理的监管下进行 合法的销售处理。






2020-10-29 19:57: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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