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材料必须提交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申请人在申请积分时需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 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等)
4.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 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申请办理积分入户时,申请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次申请积分资格,且两年内其积分申请不予受理;已办理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020-10-28 02:35:0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