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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大学毕业就出来找了份工作,因为公司看我是新人,所以一直欺负我,现在工作好久也没有跟我们签订劳动合同,还说要开除我,可不可以要求公司给我补偿?

李* 浙江 - 舟山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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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浙江 - 舟山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有问题可以再咨询

2020-07-01 12:14: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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